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2021-10-26 15:59:34          来源: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 编辑:周媛 |          浏览量:6827

——20211027日在株洲市天元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  帅团结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株洲市天元区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各位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各位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工作回顾

 

五年来,我院在工委、区委的正确领导,上级法院和区人大的监督指导,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系列会议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湖南重要讲话及指示精神,忠实履行职责、统筹推进平安建设、维护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201611月至20219月,共受理案件43423件,办结41472件,结案率95.51%,同比分别上升269.66%280.22%3.6个百分点,员额法官年人均结案数位居全省基层法院前列,主要司法绩效指标稳步提升。获得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法院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先进集体”“全省法院先进集体等光荣称号。

一、坚决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天元

依法惩治刑事犯罪,审结刑事案件2223件,判处罪犯2899人。

(一)坚决维护社会稳定发展大局。始终保持对严重暴力犯罪的高压打击态势,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87件,切实维护辖区社会安全稳定。深入开展禁毒斗争。坚持涉毒案件不适用非监禁刑的原则,从严打击毒品犯罪,审结涉毒犯罪案件262件,判处毒品罪犯382人,对44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11.52%。其中李某贩卖毒品一案入选2020年度株洲法院十大典型案例。持续推进反腐败斗争。依法审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835人,审理了监察体制改革以来的天元区首例职务犯罪案件,以贪污罪判处区地税局原科员章某有期徒刑三年十一个月;加强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审判,对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刘革强等一批犯罪分子坚决予以打击,彰显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

(二)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紧紧围绕三年为期目标,积极落实六清行动,坚持以破案攻坚开路,以打伞破网断根、以打财断血绝后、以问题整改提质,用实际行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攻坚战。共审结涉恶犯罪案件19 77人,对13人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重刑率16.8%,判处罚金、没收财产、追缴违法所得等共计 735万余元。院长亲自审理株洲市首例套路贷案件,对涉案人员杨某等人依法严惩,威慑效果明显。坚持黑财清底,组成专门合议庭,负责涉黑涉恶案件罚金刑执行和追赃等相关工作。目前,执行到位金额359.28万元,到位率48.87%。积极运用司法建议,针对辖区范围存在的个人、单位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以小额贷款公司等名义实行套路贷违法犯罪等情况,发出司法建议5件,收到回复5件,目前相关职能部门已按照建议整改落实到位。中央政法委秘书长陈一新来株调研期间,对我院的上述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

(三)坚决维护人民群众生活安全。把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宁作为司法实践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审结重大责任事故、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险驾驶等案件559件,切实维护好老百姓的生产安全、舌尖安全和出行安全。严惩新型网络犯罪,审结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等新型网络犯罪案件2668人,避免让网络空间成为法外之地。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审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案件19件,涉及金额15.89亿余元、人数6343人,切实维护群众钱袋子安全。严肃追究破坏生态环境人员法律责任,审结15件涉环境资源案件,切实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

二、主动延伸司法服务触角,持续保障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审结民商事案件22471件,积极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

(一)主动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落实依法防控要求,从严惩治涉疫犯罪。院长亲自审理天元区首例涉疫刑事案件,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形成有力震慑。把好排查联防关。疫情期间,安排10名干警分两批赴株洲西收费站顶风冒雨从凌晨4点开始值班检查,受到了省委政法委的表扬。由院领导带队,深入社区对5000余户15000余人进行摸排,坚决扛起疫情防控责任。2021年新一轮疫情来袭,院长亲自带头参与一线防疫,其他干警自觉跟进,加入社区疫情防控志愿者活动。泰山街道办专门制作感谢信展板向我院表达感激之情。把好内防管控关。扎紧口袋,增派人手,严格落实入院测温、验码等措施,常态化做好内防扩散工作。实行每日三次消杀制,确保消毒无死角全覆盖。同时,花费22.7万余元购置口罩、酒精等防护设备、物资,确保万无一失。把好复工复产关。挑选精干力量,分批进驻动力谷园区、新安居建材市场参与防疫政策宣传、防疫工作检查等,提出有针对性意见和建议十余条,指导、帮助企业和商场有序复工、复市,得到了企业、商户的一致好评。

(二)落实六稳六保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司法促发展、稳预期、保民生作用,切实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前部署整体谋划。研究制定我院《关于为新区实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营商环境优化年活动实施细则》等文件,并严格落实。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组,统筹协调公安局、检察院等单位召开会议,开展现场调查等活动,着力服务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主动提供法律服务。开设绿色通道,共审结涉企案件16989件,解决争议标的16.9亿余元,高效化解了涉重大项目、重点企业等纠纷。加强府院联动,加快出清僵尸企业,依法从快办结1件破产案件。落实四联行动,主动对接新安居建材市场、唐人神集团公司、蝶依斓软装公司等企业,上门宣讲政策,助力防范风险。灵活采取强制措施。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保护经济司法理念融入到办案实践中去,妥善处理了华晨房地产公司、立方新能源等一批涉企纠纷,通过慎用强制措施、组织调解等方式放水养鱼,营造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三)大力推进项目建设。积极介入锡湾普通商品房一期、东方驿境普通商品房一期、昆仑山路地块南塘教育用地等70个重点项目,调派警力3000余人次,协助区征地服务中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解决拆迁矛盾600余起,协调推动30余户征拆对象主动签字腾地。全力推进金德工业园、嵩山街道大湖塘社区用电秩序整治、南塘教育基地国有项目华南政法学院现场拆除工作,以实际行动为新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三、积极践行司法为民宗旨,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

(一)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坚持罪刑法定、疑罪从无原则,依法审理各类刑事案件。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协调法援中心为367名未聘请辩护人的被告人指派辩护律师。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依法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对1004名被告人适用非监禁刑。注重保护人格权,办结140件涉人格权案件。通过案件的依法公正审理,让人身自由得到充分保障、人格尊严受到切实尊重。

(二)加强民生司法保障。积极推进民生100工程,五年来共对1121件案件免减缓诉讼费212万余元,做到能免则免,该缓则缓,当减则减。认真开展司法救助,向275275人发放司法救助金416.3万元,缓解群众燃眉之急。审结婚姻家事案件1585件,调和505件,协调民政、社区、社会团体等部门,落实家事调解、心理辅导等制度,通过签发人身安全保护令等方式,及时保护当事人各项权益

(三)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认真贯彻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共审结涉未成年人案件161件,重拳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各种犯罪。严格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未成年人被告人进行教育、感化、挽救,帮助他们重新回归社会。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模拟法庭等活动,用生动案例帮助青少年增强宪法意识和法治观念,与全社会共同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不断健全执行长效机制,保持执行工作高质高效运行

倾力开展执行攻坚,提升执行社会效益,确保胜诉当事人能早日拿到真金白银

(一)打好基本解决执行难攻坚战。举全院之力,用超常有力的举措开展决胜执行难战役。共受理执行案件16703件,执结15917件,同比上升564.86%602.23%;执行到位17.48亿元。积极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帮助农民工追回血汗钱”1799.48万元。加大财产处置力度,开展强制腾房、腾地活动164次。加快资产变现速度,开展法拍房”“法拍车清场活动,发起网络司法拍卖1267场次,拍卖成交房屋370套、车辆47台,成交金额共计 4.48亿元。

(二)健全综合治理措施。强化执行威慑力,司法拘留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214人次,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公安机关1622人。加大失信人曝光力度,依法将失信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501人次,发出限制高消费令10046人次,向社会公布失信名单共36577人次,用惩戒措施倒逼被执行人个人诚信。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升级执行力度,对3处拍卖标的进行电子查封,通过24小时不间断监控和取证,防止老赖逃避执行。加强监管,完善一案一账号案款管理机制,规范执行案款管理,提高发放效率。

(三)强化善意文明执行。针对疫情爆发期间部分企业的实际困难,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采取暂缓执行、活封活扣等措施,确保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资金流通不中断,不让法院执行搞垮任何一家企业。

五、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打造审判执行全新运行机制

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着力深化司法改革,不断提高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

(一)全面推进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改革。精简内设机构。贯彻精简效能、服务审判、扁平化管理和专业化建设相结合的基本原则,将我院内设机构精简为8个。改革一线办案结构,形成了一法一助一书权责清晰的27个专业审判团队,办案质量和效率得到稳步提升。完善权责机制。制定合议庭审判规则和审判人员权力清单,完善合议庭成员阅卷、庭审、合议等环节共同参与机制,确保监督制约覆盖审判执行全流程、全领域。统一法律适用。贯彻执行类案检索初步过滤、专业法官会议研究咨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法律适用分歧解决机制,共研究讨论疑难复杂案件138,提供咨询参考意见110余件次

(二)全面构建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机制。深化诉源治理。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成立15个诉源治理工作站,涵盖街道、乡镇和房地产等专业行业部门,诉前共化解纠纷4249件,法院主导、行业参与、多方联动的诉源治理长效机制基本形成。推进一站式建设。坚持群众需求导向,全面改造升级诉讼服务中心,以中国移动微法院为统一入口,实现立案、送达等诉讼事项一网通办。启动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为律师参与诉讼提供便利,逐步实现全程线上阅卷、提醒案件排期避让等35项功能全覆盖。落实跨域立案服务。一律敞开大门就近提供服务,当事人可以选择在我院申请对包括四级法院管辖的案件进行跨域立案,累计提供跨域立案服务156件。开通网上立案功能,共接收网上立案申请4602件,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

(三)全面拓展智慧法院系统应用。通过送达e中心,电子送达相关文书11616件,在线委托鉴定52件,在线办理保全708件。建成9个互联网审判法庭,与监狱、看守所共建2个远程视频提讯室,实现所有案件都能在网上审理。疫情期间,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充分显现,云上法庭广泛应用,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参加诉讼,真正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六、着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锻造忠诚干净担当法院队伍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五个过硬要求,加快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扎实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党史学习教育,通过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实地参观红色基地、向时代楷模学习等方式,促进干警进一步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按照上级安排部署,紧密围绕工作指引要求,以刀刃向内的勇气和自我革命的决心,蹄疾步稳开展法院队伍教育整顿工作。通过自查,9名班子成员共报告问题27项,24名干警填报问题49项。党组研究讨论后,对8人认定不违规或不应承担责任而不作问题处理,对23人进行批评教育或提醒谈话,及时兑现从宽政策。严格落实线索核查,对上级部门交办的5条重点线索进行及时处理,以严谨认真的态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认真进行专项整治,围绕政法系统六大顽瘴痼疾,制定完善23项制度,形成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案的良好氛围。

(三)坚持从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黄伟波案及法院系统发生的其他典型案例为镜鉴,深入开展警示教育,进一步涵养清风正气的政治生态。用好用活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385人次、诫勉谈话8人次、提醒谈话43人次,尽量将问题苗头解决在萌芽状态。同时,对违纪问题坚持严肃处理,五年来共立案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积极配合省委、区委巡视、巡察工作,对区委第一巡察组在我院巡察期间提出的七大方面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出台制度16项。

七、健全畅通内外监督渠道,推动法院各项工作上新台阶

(一)注重强化内部监督。加强案件质量监督,通过案卷评查、案件质量讲评等方式,倒逼办案人员责任心。五年来,二审改判发回案件逐年减少,2021年仅34件,较上年同期下降46%。贯彻审务督察制度,每周不定时对院风院纪进行检查,针对查摆出的问题,发出通报20期,要求限时整改,并予以追责。

(二)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和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重点案件庭审、见证执行、参加座谈等活动200余人次。20208月,我们邀请了11名人大代表现场观摩庭审,代表们围绕我院审判执行工作提出了相关意见和建议,很好地促进了法院相关工作的改进。认真办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妥善办结人大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基层法院立案难问题的建议》,并及时回复。

(三)广泛接受其他监督。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信息公开,累计上网文书40822篇,公开信息16442条,庭审直播4576。充分发扬司法民主,人民陪审员参审案件5223件,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人民陪审员参审率100%。依法接受检察监督,及时回复20余条检察建议,并一一整改。针对教育整顿期间群众提出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等问题,通过贯彻落实院领导接访、简化入院查验手续等解决措施,及时回应群众诉求。

各位代表,我院工作的发展进步,与全院干警协力奋进、努力拼搏紧密相关,但根本在于工委、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上级法院的正确指导,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来的工作,我们清醒看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审判执行实践同新发展理念要求存在差距,服务大局主动性不强,服务乡村振兴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司法能力还有不足,对防范化解风险、满足群众多样化司法需求研究不够。三是司法改革系统集成、协同高效有待加强,司法责任制综合配套措施全面落地存在差距。四是队伍建设还有短板,法官员额不足,审判人才短缺,人案矛盾依然突出。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工委、区委的领导下,采取有力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工作打算

 

今后五年,我院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系列会议精神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忠实履行职责,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全面发挥审判职能,全面深化司法改革、信息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队伍素质,为打造活力高新、建设现代天元,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

保障。

一、强化政治建设,持续铸牢绝对忠诚的政治灵魂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真学真信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将其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终身课题常抓不懈。继续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铸牢政治忠诚之魂、汲取百年奋进之力,锤炼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夯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防止领导干部干预过问司法三个规定等铁规禁令,以零容忍态度严惩司法腐败进一步优化政治生态。

二、积极围绕中心,持续推动经济社会的平稳发展

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依法履职、精准发力,积极服务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深入推进禁毒攻坚行动,坚决打赢禁毒人民战争。切实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让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依法惩治电信诈骗、跨境网络赌博等新型网络犯罪,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等,切实护好群众钱袋子。更加自觉地将审判执行工作融入工委、区委中心工作中,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为实体经济发展办实事、解难题,为新区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设顺利立项落地保驾护航。推进社会综合治理,对审判执行工作中发现的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为创新和加强社会管理作出积极贡献。

三、坚持司法为民,持续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认真贯彻实施《民法典》,加大民商事案件裁决和调解力度,依法化解纠纷矛盾,提高服判息诉率。加强涉诉信访工作,做到件件有回声、事事有着落。按照三个便于工作原则,着力加强人民法庭建设,不断弘扬人民司法的优良传统,凸显时代价值。依法妥善审理三农案件,积极服务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深入调研农村出嫁女问题,探索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平衡问题的解决对策,进一步助力乡村振兴。充分发挥司法裁判惩恶扬善功能,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从严打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牢牢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严厉打击各种环境违法犯罪,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加强智慧法院建设,打破法院内部、法院与其他机关的数据壁垒,提升司法办案的智能化、公开化水平。

四、严格公正司法,持续守护公平正义的司法理念

坚持新时代正确司法理念,严格贯彻刑事、民事、行政诉讼法,充分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认真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认真贯彻实施《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规范暂予监外执行工作,坚决杜绝纸面服刑。坚持合法自愿原则,能调则调、当判则判。切实保障律师依法履职,构建法官与律师正当交往、良性互动的关系,共同推动法治进步。加强审判执行工作监督管理,强化院庭长监督职责,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公正司法。

五、加强队伍建设,持续锤炼清廉务实担当的工作作风

坚持刀刃向内,继续巩固深化教育整顿成果,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遮丑、不护短,坚决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纯洁法院队伍。加强专业化能力建设,加快培养储备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审判人才和后备力量,充实干部队伍,并以此为契机,整合工作职能,打造知识产权、环资案件和未成年人案件审判专业团队,突出我院特色。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继续真抓实干、埋头苦干,以实际行动开拓我院工作新局面。进一步提高群众工作能力,让每一个法官在各种纷繁复杂甚至尖锐激烈的矛盾面前,敢于担当、敢于碰硬,不回避、不推卸,不徇私情、秉公处理,做定分止争的行家里手,既解决案件的法结,又化解群众的心结,让法安天下、德润人心。

各位代表,做好十四五时期人民法院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诚履职,开拓创新,扎实推动我院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造活力高新、建设现代天元、法治天元、平安天元,实施三高四新战略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保障。

 

名词解释

非监禁刑:主要是指人民法院对涉及犯罪的人判处的一种刑罚处罚措施,由于被判犯罪的人犯罪情节轻微,不实施由国家的强制监管场所(就是:监狱劳教场所、临时羁押场所看守所)实施的行为。在具体的工作中基本上就是指管制或者缓刑。或者单处附加刑的。

②“六清线索清仓、逃犯清零、案件清结、伞网清除、黑财清底、行业清源。

③“六稳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工作

六保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

营商环境:指市场主体在准入、生产经营、退出等过程中涉及的政务环境、市场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等有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⑤“枫桥经验指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活动:是指2021年起自下而上一级一级在全国政法系统开展一次刮骨疗毒式的自我革命、激浊扬清式的延安整风、铸魂扬威式的主题教育,旨在筑牢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整治顽瘴痼疾、弘扬英模精神,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政法铁军。

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是党中央提出的新要求,是政法战线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新举措,是人民群众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之后的又一新期待,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六大顽瘴痼疾:一是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二是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三是违规参股借贷;四是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五是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六是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掮客。

⑧“三个规定《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⑨“四种形态第一种是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二种是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是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⑩“三个便于便于当事人诉讼、便于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高效行使审判权、便于人民群众及时感受到公平正义。

⑪“三农案件:涉农村、农业、农民案件。

责编:周媛

来源:株洲高新区(天元区)融媒体中心

  下载APP